时间:2018-3-20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点击: 6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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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名:作茧自缚

2.章节:章节不明已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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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售价:2.99

正文

七年前,筱和和的未来愿望是:愿嫁有情郎。

七年后,筱和和的当下愿望是:要钓金龟婿。

后来,她这两个愿望都因一个神奇的夜晚实现……

不是所有的两小无猜转化成情侣时都能水到渠成的,有时候,往往因为离得太近反倒无法看清自己的心意——筱和和与郑谐就是这样一对别扭的青梅竹马。

一场枪杀案带走了筱和和的父亲,却将郑谐带进了她的生活。为了报答和和父亲的救命之恩,郑谐对和和展开了长达二十多年的“淑女养成计划”。在这个计划里,他一直尽心尽力地扮演着如兄如父的角色,为和和倾尽所有,却不知道自己爱她。而和和则因现世安好,不愿意打破“兄妹”的现状。明明有爱却从未想过相爱的两人,将自己包裹进了一个茧中。

茧中男女,太近不行,太远不行;相处不行,疏离不行。其实,爱情里,要的只是一个破茧而出的契机,和一点点勇气。

这世界最遥远的距离,

不是我在你身边,而你不知道我爱你。

而是明明你在我身边,而我不知道我爱你。

又或者:

我们明明这样近,却偏偏一个向左走,另一个向右走。

*****************************************

补充版剧透:

许多年前,郑谐信誓旦旦地说:“我若对和和有别的念头,就让我被雷劈!”

他坚信理性的力量比感性力量强大若干倍。

许多年后,他以自己完全没有预想到的方式,同时被天雷和地雷,结结实实地劈中了。

 1-孤独的人是可耻的-修改版

  第1章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美好七夕夜,浪漫无罪,孤独可耻。真爱之家,与您相约。”

  差点误机的筱和和找到自己的座位刚刚坐稳,便收到一条不知是交友网站还是新开饭店的垃圾广告。她百无聊赖地删掉。

  原来今天是七夕,讨厌的节日。

  小时候,牛郎织女故事曾经骗走了她很多的眼泪。现在想想,幸好他们一年只见一面,爱情才得以保鲜,否则早不知哪辈子就分手了。

  对了,她怎么就那么容易上当呢。俗话说天上一日人间一年,这两人分明天天都见面,有什么好可怜的。

  她的手机电池符号开始示警,马上要没电了,而空中小姐开始温柔地提示大家关掉通讯设备。

  “亲爱的小宝,老娘20:00到机场,速速前来接驾!”和和迅速利用最后一点电和最后一点时间输入一条短信。

  郑晓宝是她同事,已经跟她真真假假地示好了不下二十回,她出发前又诚挚万分地说等她回来时要接机请吃饭,她没当真。

  不过刚才被那条广告一刺激,她突然很想找个男人一起蹭个七夕节。这些年来,她似乎交了好几个男朋友,但印象里怎么就从来没有人陪她过情人节或者七夕节呢。

  筱和和背不下郑晓宝的手机全号,所以认真地翻着号码簿。终于找到了,结果旁边乘客一个大转身,胳膊肘碰到她,和和手一抖,就按了“发送”键。

  “对不起对不起。”邻座女士说。

  “没关系。”和和客气地微笑,随后她惊愕地发现,手机屏幕显示的发送内容竟是“郑谐”。

  怎么会这么搞啊。她手忙脚乱要取消操作,手指还没触到键,屏幕已显示“发送成功”。

  见鬼了,谁让她认识的姓郑的人不多,郑谐的名字与郑晓宝的又恰好是挨着的。

  和和用手背抹了一下额头,立即给郑谐拨电话试图解释她发错了,响了三声仍无人接听,随后听筒里传出两小节像泄气一样的铃音,她的手机断电关机了。

  筱和和欲哭无泪。她向来马马虎虎,又很少出远门,这次忘了带备用电池,昨晚又忘记充电了。怪不得郑谐常常数落她。

  但愿他不要误会。虽然她很淘气很胡闹也常常招惹他,可是基本分寸她还是能够掌握的,她什么时候敢跟他这么没大没小啊。

  转念又想,或许郑谐根本看不到短信内容。他好像从来就没有回过她的任何短信,谁让她总是发一些很没营养的内容给他呢,说不定见到以她的名字发来的短信就直接忽略了。因为如果是急事,她会直接拨他的电话的。

  今儿是七夕夜,理论上讲,郑谐应该不会一个人过。这种时候他多半手中葡萄美酒夜光杯,对面美人如玉艳如虹。虽然美人再艳美酒再香也不见得他会心满意足地微笑,但至少应该没空计较她的又一次乌龙。

  想到这儿,又困又累的和和安心地歪头睡去。不过在睡着之前,她隐约地想起,郑谐小时候似乎有个小名也叫“小宝”……真是糟糕,睡都睡不稳。

  夜晚的机场依然熙熙攘攘。筱和和邻座的年轻女子一出检票口便投入一个向她大大张开的怀抱。

  这么热的天,抱得那样紧,也不怕中暑。

  她不是忌妒,绝不是忌妒,她只是听说最近新一轮流感来势汹汹,医院的床位挺紧。

  咦,医院呢?医院的味道。

  “筱小姐,这里。”刚出机场大楼,正思忖着坐公交车和打车哪个性价比更高,突然听到熟悉的声音。定睛一望,原来是郑谐的贴身司机小王。

  筱和和吃惊不小,左看右看:“郑谐……哥哥也出差?要不就是……”郑谐的第X号女性朋友?她及时吞掉这半句话。

  “我是来接筱小姐的,请上车。”

  筱和和抬头望一下天。月朗星稀,这夜色挺正常的嘛。

  上车才得知,郑谐下午开会时突然失声,原来是高烧所致,医院打吊针。

  又累又倦的筱和和只考虑了半秒钟,就决定去表达一下人道主义关怀。

  毕竟她与郑谐有二十五年的亲密交情了。在她的印象里,医院那种地方,除了查体,基本上他每隔三四年才进得去一回。医院。

  医院不比迷宫好多少,七折八拐终于到了目的地。真是腐败,发个烧而已,竟住在传说中的高级套间。

  郑谐倚坐在床头,衬衣有点皱皱巴巴,手上挂着点滴,脸色有一点苍白,但眼神清明依旧。见她进来,表情没有半分波动,用另一只手指一指病房墙边的软座长椅,示意她坐下。

  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坐在他床边的方凳上,将笔记本电脑摆在床头柜上,尽心尽职地按上司口述作记录。

  郑谐的嗓子果然很沙哑,配上他此刻苍白的肤色,泛红的唇,不若平时整齐的头发与着装,有一种歌特式颓废的美感。

  无聊的筱和和职业病发作,对郑谐目前的样子做出如下定论。

  如果不是怕郑谐会瞪她,她其实很想将他现在这副样子立即描下来作素材。

  郑谐说话很专注,韦之弦记得很用心,时不时轻声插一句,替郑谐讲完整句话,真是体恤上司的好秘书。但经济术语之于筱和和宛如念经一般,她双脚并拢双手搭膝装作淑女模样安静地坐了一会儿,发现根本没有人注意她之后,又倒在长椅上睡着了。

  她实在是累,出去作培训一天上八小时的课,比上班辛苦多了,而她又水土不服,没吃过一顿饱饭,没睡过一个好觉,刚刚还在飞机上窝了三小时。

  和和因为有人往她身上盖衣服才悠悠醒来。她揉揉眼睛,看清是气质优雅大方的韦秘书。

  韦之弦温柔地微微一笑:“筱小姐,我正准备走。送您一程好吗?”

  她还没搭话,床上的郑少爷已经开了尊口:“不用。等我打完这一袋水,和和跟我走。”

  “医生让您今晚留院观察……好的,您注意休息。郑总,这是您的手机。”韦秘书说罢从口袋中掏出郑谐那支很耀眼的白金限量款手机。

  怪不得天上下红雨,接到那种短信竟然还派人去接她。原来她的短信是被韦秘书接到了。

  不过这下子更糗大了,真失面子。糟糕,韦秘书有没有把短信删掉呢?

  离开时穿过这间独立病房的外间。地上桌上摆了几个花篮,姹紫嫣红,五彩缤纷,香气缭绕。

  只是发个烧而已,又不是做手术,这花送得太谄媚了。

  和和弯腰提起装饰得十分别致的一个篮子:“这个漂亮,送我。”

  郑谐揪住她的领子把她提起来:“医院的花,不吉利,也不干净。”

  “今天七夕节,我都没收到花呢。”和和费劲地想挣脱他的魔爪。

  “一会儿到外面买给你。”

  “拿这个比较省钱。”和和坚持。

  郑谐这个病人,明明刚才还一副病恹恹的样子,此时却身手敏捷地一扯一带,和和也没搞清他是怎么弄的,总之一转眼工夫,她的花篮脱了手,人也被扯出病房外。

  会几招功夫很了不起啊,不去跟外国人搏斗以扬国威,或者跟地痞恶霸打架以正社会风气,却总是大材小用地来对付她。

  和和一边被郑谐扯住了手腕往前拖着走,一边不甘心地回头凝望她相中的那只漂亮花篮,她还没来得及弄明白那些花是怎么插的。

  和和上了车又陷入半睡半醒的迷糊状态,隐约听郑谐说:“把空调开小一点。”

  车子急转弯时,她一头撞到玻璃上,哎哟了一声,又醒了。

  借着射进车内的灯光,她扭头看见郑谐苍白着脸,没精打采。他皮肤本来就白,此刻更是近乎透明,标标准准的小白脸,衬得一双眼睛更黑更亮,深不见底。

  路痴和和辩了几秒钟方才发现车子正直直驶向她所住的西区,医院离郑谐平时住的那豪华公寓更近许多,只要十分钟。

  “王哥,先送郑……谐哥哥吧,我不急。”

  “我今天也去那边。”郑谐倚着靠背闭上眼前下达指令。

  别误会,郑谐说的“那边”,只不过是与筱和和同一幢楼,并且正好在她家对面,但面积却是她的房子的两倍大的那套他一年还住不满两星期的公寓。

  筱和和生出不详的预感,连困意都没了。

  果不其然,郑谐很顺理成章地随筱和和进了家门,把鞋子一脱,像吩咐佣人一般自然:“到我那边给我找套内衣和浴衣,再给我下碗面……烂一点,打一个鸡蛋。”头也不回地进了浴室。

  真是……的!虽然他是病人,可她也旅途劳顿刚下飞机好不好?其实他随便招呼一声,会有整条街的年轻姑娘来帮他煮面伺浴,怎么偏偏那么喜欢支使她,又常常嫌她笨手笨脚。

  筱和和在心里腹诽了好几句,终于还是揉揉鼻子,找出他家的钥匙,领命去也。

  郑谐吃面,她去洗澡,顺便洗了郑谐脱掉的衣服。她就是这么没出息。

  出来时面已经吃光了,连汤也没剩,碗却扔在水槽里。于是筱和和又老老实实地把碗也洗了。

  回头不见郑谐,想来是回他自己家去了。穿着清凉睡衣趿拉着拖鞋摸黑进了卧室,把自己用力地丢进床上。

  “啊——”

  “啊。”

  短的那声叫是郑谐的,长的那声是她自己的。筱和和恰好摔在郑谐身上。

  她爬起来打开灯:“你睡错地方啦,这是我家呀。”

  他在这儿洗澡尚可以理解,因为那边他已经有两个月没住了,大约担心水管里存水太多不干净,他有洁癖。可是他总不能因为那边的床两个月没睡过人,就来霸占她的床吧。

  “唔。”郑谐答与没答一个样,声音里有浓浓的睡意。

  “我睡哪儿呀?”

  这回郑谐连声都不吱了,翻个身又睡过去。

  他睡觉时蜷成一团,枕着自己的一只胳膊,把头埋起来,像小孩子一样。

  和和立刻心软了,伸手摸了一下他的额头,已经不热了,但抹到一手汗。想医院,她给他盖上被子,找到另一条薄一点的,又盖了一层。

  然后她又从柜里翻出一床毛巾被,把自己卷起来,睡到客厅里的沙发去了。

  都怪她家只有一张床,而郑谐那个又大又空的屋子,她才不要一个人在那儿睡,会做噩梦。

  这样一个镶着浪漫符号的夜晚,她居然要如此度过。七夕夜都要遭虐待的,一定是王母娘娘的继女。和和睡着前自哀自怜地想。

  睡到半夜筱和和冻醒了。

  这见鬼的天气。天气预报明明说是三十度,结果到了晚上寒气逼人,那一层薄薄的毛巾完全抵不住冷空气。而她唯二的厚一点的丝被,都盖在郑谐的身上了。

  筱和和爬起来,穿上自己的外套,又重新裹了自己躺下。可还是冷,并且这张软得过了头的沙发,平时瘫在里面耍懒挺舒服,但此刻用来睡觉,那真叫作折磨,骨头都仿佛变形。

  眼见着客厅里的挂钟指向两点钟,筱和和身体和脑袋都疲倦,但是睡不着。她蹑手蹑脚地溜进卧室,想把郑谐身上的被子扯一条下来。

  窗帘没拉。明亮的月光下,郑谐还是蜷着身子躺在床的正中间,睡姿一点也不像他清醒时那么贵气优雅,身上什么也没盖,两条被子都被他掀开了,但各有一半牢牢地压在他的身下。

  又困又累又气恼的筱和和,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一条被子来,又怕惊醒了他害他再睡不着,最后将被他压在身下的两个半条被子其中的一个半条重新盖到他的身上,她自己扯了另半条,直挺挺地钻进去,又直挺挺地躺下。不多久,竟然睡着了。

  (年8月7日初稿,年4月6日修改版)

  2-似是故人来(1)-修改版

  人在少年,梦中不觉,醒后要归去。

  ——《似是故人来》

  早晨和和被床头的闹钟吵醒,习惯性地要扔开怀里的抱枕,伸手去按掉闹铃,却发现自己的抱枕又硬又宽,还带着温度。

  她醒来时通常需要很长时间才能彻底恢复神志,但此刻瞬间就吓醒了,想起昨晚郑谐如何霸占了她的床,她又如何地抢回一丁点失地。

  但是她怎么能把郑谐当作大抱枕,搂着他的腰睡了好几个小时呢?他的背上甚至有她的口水。太糗了。

  还好郑谐因为生病而敏感度差,他居然还没醒。

  和和心惊肉跳地轻轻爬下床,把自己睡过的三分之一个床面悄悄地整平,蹑手蹑脚地打开门,迅速地溜出去。

  十五分钟后,和和把刚从小区早餐店里买来的豆浆烧饼鸡蛋咸菜一一地在桌上摆好。

  双人份。反正她自己本来也要吃早饭,顺便,顺便而已。

  想了想,又很没出息地去对面找了郑谐的衣服和清洗用品。他很认品牌,只用固定的那几种,昨儿许是累了又不舒服,就顾不得细节,随便拆了一只她的买一赠一新牙刷就凑合着用了。

  郑少爷很显然一点也没觉得换了个地方睡了一晚有多不适应,安闲自在如在自己家中一般。刚起床时还睡眼迷蒙,几分钟后就一身清爽地端坐餐桌边斯文地就餐。

  由此可见,这人从别人屋里醒来一定是常有的事。筱和和在心里抹黑他,脸上的表情却是温柔乖巧:“觉得好点了吗?医院打点滴?”

  “已经没事了,不去。”郑谐头也不抬。

  “喂,这么大的人了还怕打针呀。”韦秘书昨天似乎说,医生让他留院观察两天。

  “筱和和,你越来越没大没小,不加称呼就算了,你跟谁‘喂’呢。”

  KAO,真是摆谱。这人小时候四书五经念多了,总喜欢在细枝末节的小事上管教她。但筱和和理亏,只好选择不说话。

  郑谐低头继续吃饭。从小就有好家教就是和别人不一样,他吃饭喝汤从来都没有一点声响,关于这一点和和佩服得要命。

  她就从来做不到。她吃饭时会咬到自己的舌头,喝汤时常常莫名其妙被呛到,面前会掉一堆饭渣渣,夹菜时菜会飞出去。

  当然这些都是在他面前发生的。在外面她也会装,至少她知道尽量不要去动那些对她而言很危险的菜。

  郑谐管教了她二十几年也没把她培养成真正的淑女,不知道为什么他从来没有失去过信心,而不是放任她自生自灭。

  因为先把郑谐伺候周到了才走,和和上班时迟到了一会儿。

  筱和和虽然是个胸无大志的人,但是她服从领导,团结同事,热爱集体,乐于助人,业务能力也不错,长得又清秀可爱,所以她人缘很好,很少有人为难她。

  桌上放了一包糖,包装上是大大的喜字,显然又有同事登记结婚了。

  和和在打一份出差报告,郑晓宝穿着凉鞋溜溜达达地晃过来。

  设计人员就有这点好处,没有人管他们穿什么戴什么,像和和就可以上班永远不化妆

  另一位郑先生往她桌子上一坐,将属于她的那份喜糖径自拆开,挑一颗剥掉糖纸丢进嘴里:“哟,和和小美女回来了。中午请你吃饭?”

  “无事献殷勤。你又有什么事求我?”

  郑晓宝弹一个响指:“整个公司属你最了解我。上午有空没?帮我把这张图按这个要求处理好发给这家公司,我要出去一趟。”随后他满意地又抓了两颗糖扬长而去。

  和和想,这家伙,如此平庸又无聊,怎么昨夜居然会动了那种可怕念头要让他去接自己,并且想跟他共餐呢?虽然他长得还行,但是跟郑谐一比,简直就是云泥之别。还有行为举止,如果郑谐像贵族,那么这家伙就像流浪汉。

  她也不是有心要把所有男人都跟郑谐作比较,因为多半都会被比下去的。可是她长这么大,郑谐是她最熟悉的男性,自然不由自主地就拿他当参照物。

  哎,这事跟郑谐没关系。问题的关键在于,她怎么能产生要与郑晓宝交往一下的念头呢,虽然只有一瞬间,而且因为一场乌龙告吹了。一定是自己寂寞太久了。或许应该试着再找一个男朋友,看看这一回能不能处得更长久一些。

  和和在电脑左上角开了一个小小的电影页面,戴上耳机,一边听着电影一边帮郑晓宝完成任务。

  当时不顾郑谐的反对选了这家公司与这份工作,就是看中了非常舒适的工作环境与非常松散的管理,很人性化,很舒适,适合她这样懒散没志向的人。郑谐自己有理想有抱负,但他不能要求全天下的人都跟他一样。

  当然,赶上公司任务紧急,关系重大时,和和也可以连续做上两个通宵,然后再大睡一天一夜来恢复元气。所以,和和觉得自己虽然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但也并不可耻,至少她能够养活自己。

  她刚把签名改成“嫁个金龟婿”几分钟后,朋友苏荏苒就跳上来吐槽:“不是‘有情饮水饱’吗?才过了一夜你就思想成熟了?”

  和和回复:“都是电影名字呀!影盲!”

  苏荏苒:“金龟婿?你身边不是就有现成的?身材与钱财,容貌与礼貌,一样都不少,又知根知底。”

  筱和和:“ZX呀?别闹啦,怎么可能?”

  苏荏苒:“话别说太早,一切皆有可能。”

  筱和和:“我们就是一不小心被绑到一起的蚱蜢而已。从小到大,我连白天做梦的时候,都从没想过要跟他有个啥。”

  苏荏苒:“话别说太实太早了啊。我看那位对谁都客客气气冷冷淡淡的,偏偏就对你特不客气又特别上心。”

  苏荏苒这话可说中了筱和和的痛处。她不长不短二十五年的人生,就是一部“郑谐小跟班”的辛酸史。

  小时候,她总被骗着帮他查资料抄笔记这些小事都不算,连他去讨好别的女孩子,都要帮他代买礼物,充当联络员与快递员。

  成年后,她升级为菲佣,临时秘书,有时甚至要充当冒牌女友。

  他常年不住的房子她定期去查看交费以及找人打扫;他秘书不在身边而他突然想办公时她是临时速记员以及茶水小妹;他想甩掉女人但又没马上找到接任的,她就需要硬着头皮去充当那个得意洋洋的欠扁新人。

  其他的都好说,只这一点令她苦恼。她最害怕某天他惹到的女人太过彪悍又痴情,直接泼她一身硫酸。

  不过她也亏欠郑谐许多就是了。

  五岁时,她害十岁的郑谐一只脚骨折。那阵子郑谐正与家里抗争要进少年武校,这下子他不得不按部就班地念书升学。

  十岁时,她害十五岁的郑谐失去参加全国少年国际象棋友谊赛的参赛资格。本来他是非常有希望取得佳绩的人选。他都准备好出发,偏偏她急发肺炎,家中又没大人,他只好放弃机会,留下陪她。

  十五岁时,她害二十岁的郑谐和他当时的女友分手。那女子打了她一巴掌,所以郑谐甩了那女子,可是她觉得郑谐似乎一直没忘记那女子,因为这些年他选女友好像总是那一类的。

  二十岁时,她害郑谐丢掉一笔大生意。那时他新开的公司根基不稳风雨飘摇,而那笔生意占他们三分之一的年销售额。

  筱和和折合了一下,觉得总归还是她欠郑谐比较多,所以怎么被郑谐欺负也不算过分,何况郑谐为她做过许许多多的事情。

  人家男女之间的交往有个“七年之痒”,他俩这个却不知该算作五年那个啥。郑谐今年元旦那天很郑重其事跟她说:“和和,我们今年尽量少见面,少说话,少一点交集。”

  因为今年又是“逢‘五’年”。再过两天,和和就满二十五周岁了。

  中午筱和和收到一个快递包裹,嫩嫩的鹅黄色及膝小礼服,保守款,同色羊皮凉鞋,连项链与发饰都一应俱全。

  郑谐送的,韦秘书挑的。和和疑心郑谐根本忘记她到底多大了。她已经二十五,可是郑谐总是把她当十五岁来对待。

  和和拨电话过去,郑谐说:“早晨你说今天下午放假是吧,陪我去参加一个宴会。”

  “你的女性朋友们呢?”女性朋友,这是郑谐对“女友”的定义。

  “没有合适的。”

  “你还有好几个女秘书呢。”

  “和和,听说今天下午宴会的点心全是北香斋提供的,又很多游戏,可以抢到很多奖品。”

  哎,他真了解她。北香斋的点心总要排队才能买到,离她的住所与工作地又远,她一年也吃不上三两回。而且,她最喜欢玩游戏时得到的奖品,哪怕只值一块钱。

  到了宴会现场和和就乐了。因为晚上就是奥运会开幕式,这宴会主题也迎合奥运,整个会场就是一儿童游乐场,各种型号的福娃和其他玩具摆得到处都是,空中飘着汽球与彩纸,纸上写着各种题目,就是个又能吃又能拿的游戏派对嘛,怪不得郑谐不找他那些无一不是气质型的女友和小秘,而坚持拖了她来。

  再一细瞅,她就更乐。因为是奥运主题宴会,电子显示牌郑重地显示着倒计时。大概是会务组要求,男士一律是整齐的黑西装,白衬衣,红领带,女士们身上则只有红、黄、蓝、绿四种单色。这主办方忒有才了,一会儿若做游戏,可以直接按身上的衣服颜色分组。

  郑谐去应酬,筱和和自得其乐,在彩纸中间穿来穿去猜中了一大堆问题,得了许多的奖品,寄存到服务台后,便专心致志地找东西吃。

  角落里有人三三两两地聚作堆,一不小心就能听到有趣的八卦。

  “程家跟钟家下月要有喜事了。上回为什么取消了?”

  “正规说法是新娘子突然病了,真实原因估计只有他们自己知道了。”

  “程家喜事连连呢,听说程二公子与前妻复合了。”

  “啊?他什么时候离的婚?”

  “他竟然结过婚?”

  “你们火星来的啊?”

  蹲墙角的结果是,不小心听到自己的八卦。

  “今儿跟郑谐一起来的那女的是谁?新任?”

  “挺可爱的,但不像他的口味。”

  “想起来了,郑谐有个干妹妹,平时藏得挺严实。”

  “大概就是这个。听说郑书记很喜欢她。不过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也许个性不错?”

  “郑书记?哪个郑书记?”

  “看,你又火星了。”

  原来社会精英与名媛也喜欢八卦啊,比她这等市井小民的程度厉害多了。

  和和小心绕开他们,找了个最清净的角落,专心享受美食。

  顺便找一找郑谐,不知道衣冠楚楚的他,是不是此刻也在积极地或被动地参与着八卦事业。

  理论上不会,他连正常的话都尽量减少字数说,能省则省。当然,除了教训她。

  和和一眼就看见郑谐,站在不远处的不起眼位置,与一位绝色女子说着话。

  她可真不愿意承认,纵然这满场的流光溢彩衣香鬓影,郑谐仍是最出众的之一。他五官精致身材颀长,虽然平日里她经常暗贬他是小白脸,但跟这一堆堆阴柔又婆妈身上还香喷喷的男人们一比,她竟觉得,郑谐无论外表还是作派,都有一股无法言传的男子气概。

  郑谐也看见她,跟美女打了个招呼,向她走来,顺便从她盘里取了一点东西吃。

  筱和和看清郑谐手里端了一杯红酒,立即不高兴了:“医院打点滴,今天又喝酒?”从他手中取过来,自己灌下去。最后一个动作是关键,她刚才有点被噎到了。

  结果因为心虚喝得太猛,一下子呛到了自己,咳了起来。郑谐拍着她后背帮她顺气:“怎么还是没长进呢,壁花也当得没气质。场上有看得顺眼的人吗?帮你引荐。”

  “没半个顺眼的,还不如你。帮我去拿杯饮料好吧。”自从蹲墙角偷听到自己的讯息后,她就藏在阴影中不愿出来了。

  “公开场合别说这么没情商的话。自己去拿。”

  “我拿过很多回,有人已经开始注意我了。我怕给你丢脸呀。”和和笑嘻嘻地说。

  这厢她正耍着赖,头顶上响起一个极好听的男音:“阿谐,还活着呢。”

  郑谐回头一看,笑了:“你都苟活于世,我怎么会死?”

  郑谐很少跟人开玩笑,说话又这么不忌讳。筱和和从郑谐的肩膀方向望过去,正碰上一对清澈眼眸,带着温柔笑意,有一点熟悉感。

  发现她的偷窥,那对眼眸笑意加深:“郑谐,这位是……”

  郑谐把筱和和从角落里拉到光亮处:“这是和和,我妹妹。你以前应该见过。”

  男子微眯着眼睛,似在搜索回忆,然后眼中有了然神色:“想起来了,就是你出国之前的那次践行宴。一转眼竟过去这么多年了。不过,和和你的样子可没怎么变。”

  和和的神色罕见地现出了一点点尴尬,她把目光投向郑谐,郑谐也向她瞥过一眼来,她立即低下头。

  “嗯,个性也像小孩子。”郑谐说。

  男子并没注意筱和和的神色有片刻的异样,温和地说:“和和,你还记得我的名字吗?我是时霖。”

  “石林?昆明?”筱和和机械地重复了一下。

  “时光的时,雨林霖。”

  “时先生。”和和把身姿站直微微颔首的仪态倒真有几分淑女风范了。她好歹也是上过多堂社交礼仪课的。

  “不要这么客气。我比郑谐还要大一些,喊我一声哥就好。”

  “时大哥。”和和见郑谐没有反对的意思,顺从地改了口。

  (年8月初稿,年4月6日修改稿)

  2-似是故人来(2)-修改版

  筱和和对时霖印象不深。相遇的年代很久远,如果她没记错,七年了。何况,他是郑谐的朋友。

  就像和和妈常常提醒她的那样,她与郑谐,从来就是两个不同世界的人。和和误打正撞进入他的世界,已是一种错位,万万不可忘记根本,一错再错,把灰姑娘以魔法虚幻出的华服真正当成属于自己的东西。

  所以,对于通过郑谐认识的人,她向来都不深交。之于她而言,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的名字,“郑谐的朋友”,如此而已。

  甚至于对待和和就如同邻家姐姐一般的郑谐的首席秘书韦之弦,和和其实与她很投缘,但是在她的刻意下,到底只是君子交,而没成为亲密的朋友。

  和和也承认,自己偏执的时候,有点接近病态。好在能令她偏执的事情并不多。所以多数时间里,她仍是那个笑语嫣然清秀可人大大咧咧与世无争的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很多的小姑娘。

  时霖与郑谐的其他朋友不太一样,看起来是个异类。他谦和体贴,散发出质朴干净的书卷气,迥异于郑谐身上那种纵使再低调也掩不住的咄咄逼人的贵气。

  时霖与郑谐一起离去,和和望着他俩的背影发了一会儿呆,又继续去找东西吃。胃已经满了,可她没事可做,满场彩纸上的题目也被人猜完了,于是她在盘子里用切片水果摆造型,堆得很高,像一座宫殿,最后夹一颗樱桃作点缀。

  那樱桃滑得很,从她的水果夹中嗤溜一下滑走不见了。和和很窘地四下里张望,还好没有受袭的惊叫声,也没有人在看她,于是她又夹一颗,又滑掉,这一次却是被正嘴角含笑向她走来的时霖用手给捏住了。

  和和想找个地缝钻进去,可惜没有,她只好腼腆地笑笑:“时大哥,您这一招真厉害。”

  “我跟阿谐当初在一个武校呆过几天,只学了几招三脚猫招式,比他差得远。”时霖边说笑着,边拿水果叉将一枚红樱桃稳稳地放到她的盘子里。

  “刚才你积极猜谜时我就注意到你,正想哪家姑娘这么活泼又聪明,看起来还面熟,原来真的是熟人。”

  和和不习惯被夸奖,羞涩地笑笑,很快又敛去,低头用水果叉拨弄着盘子。

  场上适时地响起童趣的音乐,主持人配合地大叫大嚷,先是拍手歌,再来是兔子舞,重复一遍又一遍,正扎堆的绅士淑女们难得地放下矜持,纷纷加入到场子中间去。

  满场闹哄哄,时霖并没注意到她的异样,“我们也去跳吧,十几年没玩过这种游戏了。”一个闪神间,她已经被时霖拉入舞池。

  大家围成一个大圆圈,一男一女作搭挡。平日大家都少有这么幼稚的时刻,一堆人乐不可支,边跳边笑,热闹非凡,仿佛回到童年的幼儿园。

  大厅内冷气很足,筱和和的小礼服是无袖的,裙摆又短,转到中央空调的出风口时,身上泛起一丝丝的凉意,可她的手心却渐渐黏湿,贴着时霖干爽的掌心时,有异样的感觉。

  时霖扭头看她:“你不舒服吗?”

  “没。怎么了?”

  “你的手很冷。”

  “哦,冷气太凉了。”

  时霖把她的手握得更紧了一些,渡给她一些温暖。他的动作很自然,丝毫没觉得有什么不妥,或许是把和和当作小女孩了。和和也顺理成章地接受了。

  整支队伍转了大半个圆时,和和见到不远处郑谐笔挺地立在墙边,一副漫不经心的神色,他面前有一位穿浅蓝色吊带裙的纤柔女子,正一脸景仰地与他说话。

  他的目光投向和和他们,视线与和和对了个正着时,他突然用一只手搭在头顶上摆了个兔子耳朵的造型,弯了弯手指,笑得一脸无邪。和和白了他一眼,把头扭过去,不理他。

  他在嘲笑和和小时候的糗事。

  她从小就没什么音乐细胞,乐感奇差,幼儿园时班级要排一个小白兔拔萝卜舞蹈,人数不够就把她也凑上了。结果排练时好好的,正式演出时却因为过于紧张而找不到感觉,总比其他小朋友慢半拍,事后和和哭得死去活来,觉得特难堪。恰恰郑谐也在场,他竟然还记得,还不忘糗她一糗,真是可恶极了。

  和和身上有股犟劲。经过了这样一场深刻的惨痛,和和用了很大力气来弥补她生命中这最短的一截木桶片,有几年,她把大半的业余时间都用来练习节奏,结果高中毕业时,她居然可以充当校乐队的鼓手了。这是她不思进取的人生中最积极进取的事之一,得到了郑谐的多次表扬。

  这样回想着往事时,和和的不安情绪便渐渐平静下来。

  宴席散了,大家陆续离开。

  郑谐从几个年轻男子那边脱身出来:“时霖,改日再联络。和和,我们走。”

  那边便有人叫:“阿谐,别溜那么快啊,哥们儿好久没凑这么齐过了。”

  “我先把和和送回去。”

  “妹子也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和和低声说:“我自己打车回家,你不用管我。”

  “穿成这样子打车?”

  “我可以送她。”时霖说。

  “那就拜托你了。”

  郑谐的皮条客作得一点也不高明。

  他总是教育她,女孩子不能随便上陌生男人的车,如果是很晚,连熟悉男人的车都不要随便上。换作以前,他会让司机来接她,结果今天他不经她同意就急急地把她推到“陌生男人”的车上。

  是他觉得时霖特别的无害,还是她乍见时霖时奇怪的反应让他误会了什么?

  要么就是前两个月她交那个男朋友时,郑谐的态度导致了她和那人的分手,现在郑谐想要赔个男人给她?

  和和坐在时霖车上,车后座塞着一大堆她因为猜谜和答题得来的奖品,大大小小的一堆奥运福娃。

  “聪明的姑娘。”时霖赞她。

  “别人都在聊天,只有我无聊,就去猜题了。”

  “我记得你当初学的美术,没改行吗?”

  “算是没改吧。我在广告公司作设计。”她指一指路边一块广告牌,“就是那家。”

  “怎会这么巧?我这次回国做个课题,就打算找这家公司。”

  “真的吗?我们公司在业界名声不算响。”

  “我在杂志上看到一组广告,非常喜欢,就决定用这家。阳光小屋那个主题,你也见过吧。”

  和和点点头,又露出羞涩的娇憨表情。

  “天,那设计者不会是你吧。”他看了和和一点,已经能够肯定自己的判断,“果然很巧。和和,你是有才气又有灵气的设计师。”

  “那个系列客户不是特别的满意,但又没有更好的,时间很急,就凑合着用了。郑谐哥哥总说我不学无术。”

  “那可是这些年我最喜欢的广告之一。郑谐那家伙轻易不会夸人的,如果他真觉得谁不学无术,他根本就不会讲出来了。”

  时霖按和和的要求把车一直开到了海边。她的朋友苏荏苒正在那儿带了一群福利院的孩子玩耍。荏苒没什么事情,最近做了福利院的义工,有空就去陪伴这些弃儿。

  和和将一大包玩具送给了那些孩子,又陪着他们做了两个游戏。她穿着礼服,又送来礼物,几个年纪特别小的孩子口齿不清地喊她“仙女姐姐”。

  她没有在那儿停留太久,时霖在等她,而且她的裙子在会场里虽然很低调,但到了户外就很招眼。

  时霖陪她往停车场走时,她又变出两个小小的福娃,把其中一个递给他:“这个送给你。”

  “谢谢。我很多年没收到过这种礼物了。”

  停车场很远。这是旅游旺季,内陆的外地游客喜欢这个季节到海边度假,时时有高贵的名车从他俩面前一掠而过。

  又一辆车从停车场开出来,慢慢地启动,加速。和和盯着那辆车发着呆,竟忘了向一边躲闪,亏得时霖拉了一把和和,否则险些要蹭到她。

  那车开出几十米,堪堪地停住,又倒退。有人下车,不知是要找碴还是要道歉。

  “筱和和?”车上下来的居然是正宗帅哥一枚,此时表情讶然。

  “岑世,好久不见。”一天遇上两回旧交,她出奇的镇定。

  岑世的笑很有感染力:“和和,你的样子一点也没变。这位是……”

  “一位朋友。”和和不卑不亢地回答。

  岑世与时霖握手,交换名片,又递给和和一张:“和和,我在这儿会住一周,或许还可能在这儿工作一阵子。记得给我打电话。”

  “好。”

  “你不给我留电话吗?”

  “我没带名片。”

  “那给我的手机拨个号码吧。”

  当着时霖的面,和和只能顺从地掏了手机,按着名片的号码拨出去。岑世直到手机响起,拿出来看了一眼,才满意地告别离去。

  车上的筱和和沉默着,搂着一只抱枕,不时低头用手抹一下眼睛。

  时霖侧脸看去,竟然发现她在无声地流泪。

  他递过去面纸,没说话。

  和和擦了擦眼泪,自己开口解释:“对不起。我想起刚才那些孩子们,有点难过。”

  “海边那些?”

  “嗯。他们都是被父母遗弃的孩子,有几个刚出世就被遗弃了,因为身体有一点残缺。可是你看他们多可爱,就像小天使一样。”

  “他们已经算作幸运了。有人提供他们吃住,有苏小姐那样的善心人陪他们玩,还可以在今天这样的日子得到你的礼物。”

  和和点点头,抹掉又一滴泪,低头不语。在几乎陌生的人面前哭泣,她觉得非常丢脸。

  “对不起,我本来并不是这么爱哭。”与时霖分手时,和和再次道歉。

  “没关系。我很高兴你在我面前流露别的情绪,证明你没把我当外人。和和,我今晚本想请你吃饭。”

  “晚上我想在家看奥运会开幕式……”

  “我明白。我改天给你电话。”

  “谢谢你,时大哥。”和和在时霖的目送下上了楼。

  大概会场的空调太冷了,晚上就开始肚子疼,生理周期提前到了。和和灌热水袋,喝红糖水,包着被子缩在沙发里看电视直播的奥运会开幕式。小姑娘开始唱歌时,她突然感动,又掉下眼泪来。

  郑谐的电话很不是时候地打来了。“到家了?”他低声问。

  “嗯,三小时前就到了。”

  “时霖没请你吃饭?”郑谐话里带笑。

  “我要回家看直播。”

  “和和,你在哭吗?”

  “嗯,我觉得感动。多壮观的场面。难道你没在看电视?”她瞒不过郑谐,索性承认了。

  “早说了带你去北京看现场,你又不肯,白白将两张票便宜了别人。”

  “现场多热,那么多人都在摇扇子,又有许多烟花,怪吓人的。而且视角也太固定。还是家里舒服。”

  “筱和和,你叶公好龙。”

  “我要看电视,不跟你说了。你别打搅我。”

  “好,你别睡太晚。”

  第二天筱和和起得极晚,随便吃了点东西,又躺到沙发看比赛。

  室外气温高达35度,她还抱着热水袋,全身淌着汗,只好开了冷气。但冷气令她更难受,于是又全身裹紧被子。

  一上午有两通电话,一通是时霖的。

  昨天的开幕式觉得还好吗?

  比我想像的更好。

  你在家做什么?

  看比赛。

  不出来透透气?

  改天好不好?

  好。

  另一通是岑世的,她犹豫了许久才接。

  和和,是我。

  我知道。

  这些年过得好吗?

  怎么会不好?

  我很想念你。

  可是我不想念你。

  这两天有空吗?一起吃顿饭。

  整个周末都有安排了。

  那么,改天?

  再说。

  筱和和轻轻地放下手机。在她打电话这一分钟时间里,中国队居然得了一枚金牌,金牌得主出奇的镇定,宠辱不惊。

  和和最佩服这种人,从小便希望自己也成为这样,但是总难如愿。

  不过刚才,她对自己的表现还算满意。

  直播画面里,五星红旗升起,全场国歌唱起,冠军眼中盈泪。筱和和对国旗国歌素来尊重,立即从沙发上站起,陪全场一起立正,陪冠军一起流泪。

  画面都切到了别的比赛,她脸上的泪还未尽,抽抽嗒嗒有点哽咽,自己也觉得无趣得很,起身去厨房又为自己倒了一杯热水。

  周末她总是将手机调到震动。当嗡嗡的震动音又响起时,她以为是岑世再度打来,也不会理会,慢慢腾腾地回来后,发现是郑谐的来电,于是迅速拨了回去。

  她才“喂”了一声,郑谐又听出来她的异样:“你又怎么了?感冒了?还是又哭了?”

  “中国队得金牌了。”

  “哦。”

  “一见升国旗我就哭,你知道的。”

  “对,那一年大清早你在□广场哭得差点害我被当作人口贩子。”

  “你在哪儿?”

  “家里。”

  “你没看直播?”

  “我在看文件。”

  “你不爱国!”

  “我一向只   “才不是。结果不重要,过程才关键。”

  “刚才是谁在为了比赛结果在哭?”

  和和无言。

  “和和,你不舒服吗?”

  “没呀,还好。”

  “明天我去看筱叔叔,跟我一起吗?”

  “以前不是都是挑农历的日子吗?”

  “那时候你出差了。”

  “哦。”

  “你去吗?”

  “好。”

  “还有,”郑谐在已经说了再见后又想起一件事,“和和,今年有生日愿望吗?”

  和和思考了一秒钟:“祖国富强,世界和平。”

  郑谐似乎是笑了一下:“这要求太高了。好吧,我保证不偷税漏税,不走私军火。”

  (年8月初稿,年4月6日修改稿)

  3-第一眼(1)-修改版

  谁都知谁可以/能在出生以后怀着我相依

  ——《第一眼》

  郑谐与和和约好一早来接她。

  没想到大周末的他起得这样早。和和才刚从床上爬起来,半闭着眼去洗脸刷牙,郑谐的电话已经打过来,说二十分钟后会在楼下等她。

  郑谐的时间观念很强,讨厌有人迟到。韦秘书闲聊时说,有一回九点开高管会议,因为下雪路滑一半人员都迟到,结果郑谐还是按时开了会,会议被迟到者频频打断,一堆高管尴尬无比。自此再有下雪天,大家都提前半小时从家里出发。

  和和平时惹他归惹他,可从不敢触犯他的戒律。

  她手忙脚乱地收拾,饭也没吃上。前一晚忘记找衣服,换装时发现留在外面的衣服都五颜六色。她只穿着牛仔裤和胸衣把衣柜翻得像被洗劫过一样,终于找出一件黑色的V领短袖棉T恤,领口袖口与襟口镶了灰格子的棉布滚边,下摆有一只布贴的猫。完全忘记是哪一年的款式,什么时候买的。

  郑谐似乎讨厌猫,可是她喜欢。不管了,反正是假猫。

  和和刚把自己收拾到可以见人,郑谐的夺命电话又到了,她急火火冲下楼去,不想郑谐也穿了牛仔裤加镶边的黑色短T恤,打眼一看,跟她这一身就像情侣装似的。

  和和坐到他身边后,觉得脑子里浮出这种玩笑真是不合时宜又亵渎。何况郑少爷这一身,最少也是她的行头的几十倍。

  郑谐侧脸淡淡地看她一眼:“头发没梳,都翘起来了。没吃饭吧。”

  “哦。”和和从包里翻出小镜子和梳子,找了一瓶矿泉水,蘸着水整理头发。

  “昨天就跟你说了我这个时间过来,因为今天下雨,我们必须早一点走。你不会提前安排一下吗?”

  “嗳,我忘了。”

  “我的话你什么时候不是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真是讨厌。今天休息日,他没下属可训,就改训她。她还饿着肚子呢。

  果不其然,他们才出发十几分钟便开始下雨,雨越下越大,完全没有要停的迹象,路上积满了水,渐渐开始塞车。

  当郑谐在路边停车时,和和透过雾蒙蒙的玻璃看不清方位,心想不可能这么早就到的,难道出了故障?她坐在车上兀自不动,直到郑谐走到她这边替她拉开了车门:“下车。”抬眼一看,竟是她最喜欢的一家早餐店,因为离家太远,一年吃不上两回。

  她得承认,郑谐训她归训她,但是待她细心又耐心。

  早餐店中西餐合并,和和点自己爱吃的:“一块绿茶蛋糕,一个金枪鱼汉堡,一杯现榨的橙汁……再加一杯冰粥。你要什么?”

  “烧饼,肉粽,豆浆,随便几种清淡一点的咸菜,这是她的。给我一杯水。”

  服务员一脸尴尬,又似是司空见惯:“那……女士点的还要不要?”

  “不要了。”郑谐发话。

  筱和和希望她的顺从能换来相对较好的条件:“我要油条可以吗?豆浆要冰的。”

  “烧饼,温的豆浆。”

  郑谐今天心情不好,本来下雨他的心情就容易坏,又赶上这样一个日子。

  她不敢招惹他,就这么着吧,又不用她自己花钱,这里的烧饼跟豆浆都是非常贵的。何况,和和已经耽误了他的行程,她只有以狼吞虎咽来表达她的忏悔及弥补之意。

  想来她的吃相不好看,因为郑谐一边喝着他的水,一边微微皱着眉心看她。

  郑谐五官长得非常精致,连皮肤都好得令女人嫉妒,但是他板着脸的样子很吓人,连她这样从小跟他闹到大的都有点害怕,他的下属一定更怕他,韦秘书在他面前就永远是一副目不斜视的端庄模样。

  看着她连吃个饭都能走神,郑谐的眉皱得更紧:“筱和和,你嘴角有饭粒。”

  和和伸一只手去抹,结果把手上更多的烧饼碎屑沾到了脸上。郑谐抽了面纸越过餐桌去替她擦。

  和和脑中浮出一个前阵子刚画的幼儿园阿姨照顾小朋友进餐的宣传图,“噗”地笑了出来,郑谐抽手不及,被她喷到胳膊上一点东西。

  “郑谐,你皱眉的样子跟郑伯伯完全一模一样,你老的时候一定也是那个样子。”

  “筱和和,吃饭时不许说话。”

  之于筱和和而言,郑谐真的比和和妈更罗嗦,因为和和妈,其实很少管教和和。

  雨势仍不见小。车子上了高速,郑谐的车速不低,但是非常稳。

  郑谐喜欢安静,尤其不愿意开车时有人跟他说话。他虽然似乎喜欢跟他爹唱反调,但事实上,他真的很像郑伯伯,不只容貌像了个七八成,连处事风格都像,比如,很爱发号施令,喜欢制定各种规则,好净也好静。

  和和又不好意思打开车内的广播,于是打算拿出包中的MP4听音乐。

  她边想边找东西,快要把包翻成底朝天,仍是没找到。她预感郑谐又要训她,但这回她猜错了,郑谐居然一言没发。

  和和无趣地回头张望,在车后座上扔了两个包装甚为精美的大盒子,她伸手捞过来,边扯着包装带子边扭头看郑谐:“送我的,对不对?”

  “你对时霖印象如何?”

  “还好。”和和愣一下。

  “他在国内只留两个周,不妨与他出去吃顿饭。他为人很不错,搞学问,没有家人,和我们这群人不一样。”

  “你改行作婚介啦?开车不要说话。”筱和和兴趣缺缺,怕再说下去又要惹到郑谐。

  她带给郑谐看的男人他从来没有瞧上眼的,而郑谐每次巧妙地带到她面前的那些通过了他的鉴定的男人,她同样没有兴趣。

  其实郑谐的女朋友她也从来没有看着特别顺眼的,可是她从来没干涉过他不是吗?

  郑谐不说话就是默认这东西的确是她的。和和将两个盒子都打开,很没创意的又是限量款芭比娃娃,她的柜子里已经堆了许多。

  这一回是郝思嘉,一款是十二棵橡树烧烤会的大蓬裙造型,另一款是去探监时著名的绿色窗帘布裙子造型。咦,前阵子她真是动过要拍一个的念头,因为太贵又放弃了。她有透露过吗?

  “挑一个。”郑谐专注地看着前方的路。

  “你的女朋友或者未来女朋友不会喜欢这么幼稚的东西的,所以当然两个都是我的。而且用这么幼稚的玩具去讨好你的那些女人,也太有损你郑大少爷的品味啦。”和和得了便宜还卖乖地说。

  “哪些女人,你倒是说清楚。我用得着去讨好女人吗?”郑谐今天果然心情不好,以前他从来不辩驳。

  “那个,当然,都是她们讨好你,哈哈……谢谢啊,你怎么知道我想要郝思嘉娃娃?”见风识舵是和和的长项。

  “韦秘书替你找来的,去谢她好了。”

  “哦。”她忘了,日理万机的郑谐,的确是懒得在女人身上费脑筋的。

  比如他需要女伴去参加宴会,常常会问韦之弦:“你看谁合适?”

  可怜的韦秘书,和和想。但是她怎么会这么巧地知道自己刚好动过念头呢?

  其实真相也很简单,郑谐近两个月至少有五次碰见和和在看《乱世佳人》这部老电影。可怜的郑谐。

  “和和,过几天我回A市一趟,我家老爷子召见。跟我一起回去,你也很久没见过林阿姨了对吗?”

  “哦。”

  “你应该经常回去看看她。”

  “我妈不见得想看到我吧,而且我回去也未必能见到她,她有时比郑伯伯还忙呢。”

  “乱讲,母亲都是疼女儿的。她是很了不起的女性。”

  “是啊,所以每次见她都很犯怯。我妈那么优秀的一个女人,即使从未指望过我如她一般优秀,至少也希望我能像我爸那样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伟绩。可偏偏我是这样平庸没出息,她对我,大概早就失望透了。”

  “她只希望你过得平静快乐一点。”

  “当然,所以我才出生一小时就决定给我取名叫‘笑呵呵’,真是美好的祝愿。”和和闷闷地说。

  这名字害她从幼儿园时代一直被人嘲笑到参加工作。

  两个人都不再说话,只隐隐听到车子辗过积水路面与雨打车窗的声音,这种沉默一直持续到一小时后他们到达目的地。

  他们去的是一处陵园,建在山上。车子不许上山,只能一步步走上去。雨一直下着,和和捧着花束,他则撑着伞,两人紧紧挨挤在一起,仍是免不了被雨淋到。

  花束是桅子花,花瓣衬着叶子,洁白碧绿。据说这是和和的父亲生前最爱的花。现在并非桅子花季,但是郑谐每年都会弄来这样的一大捧。

  山上太安静了,到处是墓碑群,连鸟虫的声音都没有,只有雨声与他俩的脚步声,而天边还在堆积着大片墨黑的云。和和害怕这样的安静,挨着他更近一些。

  他们终于找到和和父亲的墓。墓前很整洁,他们清明节摆放的鲜花已经被清理走,墓前的石瓶中插着几枝做得歪歪扭扭的丝网花,那出自她的手笔。她的手艺按说不错,但做这些花时她病着,弯不动那些铁丝。墓前也有几枝布花,花下面有条子,是到这里来凭吊的小学生们留下的。

  墓上的刻字经历了这么多年的风吹雨打依然清晰:烈士筱义长眠于此。一九八三年八月十日。

  二十五年前的今天,正是筱和和的诞生之日。

  (年8月初稿,年4月修改稿)

  3-第一眼(2)-修改版

  韦之弦接到郑谐的电话时,她正与友人聚会。

  当时席间正有人怨恨世道不公:“同人不同命,有人天生就是衔着玉出世。”她立即想到了自己的上司郑谐。

  郑谐的确好命,有身居要职的父亲,有出身世家的母亲,再向前追溯他的爷爷奶奶外公外婆,革命纪念馆与历史文献中都找得到记录。

  这些都罢了,偏偏又生得一副惹事非的好皮相,一颗遭人妒的好脑袋,性情也不太容易找出几样像样的缺陷。

  别人羡慕到眼红都无力,他根本却没当回事,既不肯加入母系这边庞大的家族产业,又不远不近地与父亲保持着安全的距离,回国后揣一笔不大不小的风险投资老老实实地挖自己的第一桶金,只用了五年的功夫就把公司的规模扩了上百倍。

  固然他的背景使他甚少遇上大的阻碍,但她一路陪同他走来,他究竟如何成功,她看得最明白。

  从理论上讲,世间万物总要讲究平衡,有得必有失,可郑谐这样的完美无瑕又顺风顺水,韦之弦只能感慨一声,他的祖上为他积德可谓足够厚重。

  而且与那些她司空见惯的锦衣玉食的将大好青春全部蹉跎于吃喝玩乐的公子小姐们大不相同,郑谐的生活十分健康,饮食讲究,坚持锻炼,作息规律,有一点军人作派,而事实上他并没当过兵,至多从儿时起习武多年,少年时代的假期又总在训练营中度过。

  如果非要给他找点碴,那么好吧,他可能有一点感情缺陷。

  其实郑谐绝不是一个花心的人,他不太容易被美色打动,对待时尚的妙龄女郎与街角老妇的态度没什么两样。

  可是他又有很多的女友,在上司自己口中,被称作“女性朋友”。这些女性朋友连他自己都分不太清谁谁,常常需要她查备忘录。

  因为他总是换,通常又是成批的换,就像公司定期招见习员工一样,与服装发布季节保持同步,一季度一换,从没有谁的任期超过三个月的见习期。

  这些“女性朋友”各司其职,有宴会女伴,其中又分盛大宴席女伴与普通饭局,有游玩女友,甚至有专门用来应付长辈的女伴,即专门用来帮他抵挡七大姑八大姨突如其来的相亲安排。

  郑谐是个高手。他看起来总是在同时与几名女性“交往”,却从来无人哭,无人闹,无人兴师问罪。除了进退合宜,分寸得当外,韦之弦觉得,他识人也很准。

  韦之弦将那些公司编外人员的名字一一记录在案,比如:刘海琴小姐喜欢浅蓝色、GUCCI,歌剧和粤菜;孙晓琳小姐会日、德两国语言,食素,动物保护主义者。因为郑谐自己从来记不住,总要韦之弦尽职地提醒:郑总,今天陪您出席李总夫人生日宴的是楚小姐,她不吃海鲜,最怕别人说她胖。

  当然,礼物啊鲜花啊甚至大多数的邀约啊,都是她一手包揽。至于约会之后他老板还做了什么,那就超出她的管理与监控权限了,恕她无可奉告。

  郑谐是个不错的上司,虽然要求很高,但对下属非常慷慨又亲和,付出与回报永远成正比,忠诚与所受尊重也绝对正相关,所以虽然她的很多工作看起来莫名其妙,但她做得心甘情愿。

  她很奇怪,郑谐明明有好到了家的记忆力,员工名册看过一遍后,能清楚说出第号员工的姓名和年龄,偏偏记不住他认识的女性的习惯和爱好。哦,除了筱和和。

  筱和和的大小事情,他总是记得清清楚楚的,虽然每次接到筱和和的电话和短信,他总是不耐烦,却又常常莫名其妙地,比如看着她刚为他的宴会女友备好的礼物说:这个和和会喜欢,换一套。或者第一次光顾一家饭店,签单准备离开时,突然对她说:让他们把刚才的那种点心装两份送给和和。

  她必须承认,好命有很多种,不光只有“衔玉而生”,筱和和也是令她连嫉妒都无力的其中一种。

  郑谐一个人开车在路上慢慢地行驶着,雨仍然很大,搅得人心烦。和和在郊区就下了车,说要到苏荏苒家去抱一只刚出生的小猫。

  那一瞬间他很想拦住她,话涌到嘴边就只变成一句挖苦:“你连自己都不会养。”

  和和朝他吐吐舌头:“大男人怕猫,真丢脸。”说罢便头也不回地跑掉了。

  途中接了哥们儿的“新开的望乡阁口味甚好,服务员也水灵,聚一聚?”

  “没兴致,改天。”郑谐草草地断了线,拨“帮我在第七街公社订个房间,下午把我的所有来电都转接到你的手机上。”

  郑谐在那家清净的会所里睡了整整一下午,醒来时已是万家灯火,雨也停了,满天星光。

  他试着拨了筱和和的电话,听到那边乱哄哄,和和说:“我跟荏苒在夜市吃烧烤。”

  他放弃了与和和一起吃晚餐的打算,自己打电话叫餐。

  屋内花瓶里插着香气馥郁的白色玫瑰。郑谐不喜欢鲜花的味道。他将那束花全拨出来打算丢进垃圾筒,想想觉得不妥,放弃了那个念头,让服务生拿走了。

  郑谐很佩服和和母女俩,本来她们才是最大的受害者,但林阿姨这些年来过得积极又从容,从不提及当年事,仿佛那些事情根本不是发生在她身上的。

  同样从容的还有筱和和,除了因为父亲忌日的缘故,和和从小就没有大张旗鼓地过生日,但除此之外,她的生活阳光而健康,从不曾觉得自己比别人缺少了什么,仿佛人一生下来就该没有父亲。

  但是他却忘不掉,二十五年,当日情景依然历历在目,日久弥新。这件事仿佛他自己的潘多拉盒子,他的所有不为人知的弱点,懦弱,胆怯,愤怒,怨恨,懊悔,自怜,都集于此,小心翼翼地藏着掩着,生怕被人发现。而他的妈妈,也在那一次的事件之后一直体弱多病,直到离开人世。

  那日郑谐与妈妈一起在百货公司的儿童玩具专柜挑礼物,因为他在幼儿园刚得到一朵小红花,妈妈也要奖励他。

  郑谐正抓着一把玩具冲锋枪爱不释手,旁边一男子声音洪亮:“把那个娃娃拿给我看看。男娃娃,不不,两个都要,我还不知道我孩子是男还是女。”

  郑谐杠着那杠玩具枪抬头看,见一男子身材魅梧,浓眉毛,大眼睛,像电视中的大侠,偏偏两只腋下各夹了一个大号的毛绒娃娃,特别不协调。

  他看着这男子嘻嘻地笑了。

  那男子也看着他裂开嘴笑,朝他打个响指:“小鬼,别挑食,多吃点青菜,再过几天你就比这枪高了。”临走前还摸了他的头一把,郑谐没躲开,又气又恼差点咬他一口。

  后来事情是怎样开始的,他也不清楚。他正边玩着枪边等妈妈结帐归来,只听到四周一片惊叫声,间杂着有粗嘎的嗓门喊:“都趴下,不许动!”慌乱之中有枪声,不是他的玩具枪的声音,而像电视里的那种枪声,空气中有像燃放鞭炮一样刺鼻的气味。

  留在这一层的,包括服务员在内,都是妇女与儿童。有人尖声哭起来,很快更多的人开始哭。又有声音喊:“再哭老子崩了你!”

  郑谐不知被谁搂住按在地上,按住他的人自己抖得像筛子一样。而他只意识到一件事,妈妈刚才去付款,现在不在他身边。

  纵使他年纪幼小,也隐隐地明白,他不可以大叫,免得自己和妈妈都成为坏人的目标,而且,刚才那坏人的声音似乎就来自他附近。

  他怕得厉害,紧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出声,却突然听到一声女子尖叫,那正是他的妈妈的声音。

  他抬头看时,见一个坏人正揪住他妈妈的头发把她扯出来,因为她试着爬过人群寻找自己的孩子。

  郑谐那聪明小脑袋里的所有念头都在本能的趋使下化为泡沫,他奋力挣脱了搂住他的人冲出来:“放开我妈妈!”

  这可怕事件的起因用几句话就可以概括。两个身上人命累累的流窜犯,在被警察围追堵截的过程中,逃到这座商厦的儿童专柜,试图挟持手无寸铁的妇孺作人质实现突围。在先前逃亡过程中他们甚至杀了一名警察,夺到一把手枪。

  而当时,在几名武警们冲上楼来时,郑谐已经成为歹徒手里的第一人质,被他们掐住脖子,用冰冷的枪指着头,与武装警察们远远地对峙。

  小小的郑谐怕到了极点时,心中倒生出无所谓的念头,脑中闪现过已故的爷爷曾经说过的话:男孩子什么时候都不能哭。又想像着自己死后会上报纸和电视,不知道疼爱他的大人们会有多难过。

  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年8月初稿,年4月6日修改稿)

  4-不如不见(1)-修改版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从此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

  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十八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觉得这时岑世应该已经走掉了。

  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又开始上妆。

  她平时不跑外,所以不需要化妆,但包里总放了化妆品,如果要见客户,她就临时抱佛脚。

  现在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算一种发泄,而且一会儿出去时,别人不会注意到她又哭过。

  和和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见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恨不得可以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郑谐与一个美女分坐在一张双人桌的两端。从和和的角度望去,那美女生得端正秀丽,衣饰高贵,妆容精致,切牛排时微翘着兰花指,动作优雅迷人,说话时轻启朱唇,笑靥如花,虽然她听不到,想来也是吐气如兰。

  这女子招招式式都如无可挑剔的标准样版,就像假人一样,可以去直接参选亚洲小姐,每个单项去掉两个最高分,再去两个最低分,剩下的仍然是满分。

  为什么郑谐总能找来这等极品的美女,而她的同事却天天抱怨在街头苦候三小时,连中等美女都难见到。

  和和其实想回家,但是郑谐坐的那个位置,只要她走到门口,就一定会被他看到,而和和这时候很不想上前与他打招呼。

  她在离他们几米远的休闲角落里坐下,抽一本杂志,装模作样地看,其实在暗暗观察。

  偷窥的刺激与罪恶感稍稍抵消了她之前的失落,她觉得心情好多了。

  而且当她发现郑谐现在其实对于对面的美女非常不耐烦时,她的心情就更好了。

  郑谐虽然坐得挺直,甚至很绅士地替女士偶尔服务,从女子那动人的表情中能看出郑谐的面容此刻肯定是温柔有礼的。可是她看到郑谐里面那只手的手指不时地轻敲着椅子扶手,并且时时抬头望天。他的小动作很隐蔽,可是却骗不了她,那分明是烦透了的表现。

  原来对面女子礼仪课培训教材一般的完美表现,已经让他的耐性撑到极点了。偏偏他装贵公子装惯了,只好忍啊忍啊忍。

  筱和和快要暗笑出内伤,心情更是大好。不料美女恰恰望向她这边,直直地瞪向和和,给她一个冰冷的白眼。

  和和迅速观察郑谐,噢,怪不得,原来郑谐正弯腰为女士捡东西呢。等郑谐直起身来,那绝色女子已经恢复了巧笑嫣然的动人神情。

  若是平时也就算了,和和一般不跟人计较。可是今天她心情很差,非常差,所以不太愿管郑谐闲事的她,突然想当一回拯救者。

  筱和和用杂志挡着脸,掏出小镜子草草地观察了一下自己的妆容,还不赖,又使劲地睁大了眼睛,令眼眶中攒出一点盈盈泪滴。

  然后她快步走到他们那一桌旁,颤颤地指着郑谐对面的美女,用一副凄怨的表情与腔调对着郑谐:“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年9月初稿,年4月修改稿)

  4-不如不见(2)-修改版

  当时郑谐已经困得有点睁不开眼睛。

  公司与美国的业务出了些问题,事情棘手又急迫,前一夜他和几个主管熬到下半夜三点终于搞定,放其他人半天假回去休息,他自己在公司里凑合着睡了几小时。今天本是周末,但是上午有客户,下午又来了一支以考察为名的观光团,他陪了一天,疲惫不堪。

  总算熬到事情结束,他正打算回家睡个好觉,他那远在千里之外的亲爱的表姐竟下达临时任务,说空投了一位极品美女到他面前来,要他立即收拾妥当去相亲。

  那女子本不是当地人,恰好在这边旅游,明天就要离开了,表姐知道后,便忙不迭地牵线搭桥。

  郑谐的双亲两边这一代都只他一个男孩子,自然成了全家的宠儿。大家见他三十岁了尚未有一个正常交往过的正式女友,只怨这地球男女人口比例不是1:2,令他们家的宝贝找不到合意的女人,恨不得把全天下经他们鉴定还勉强配得上郑谐的女人都送给他看,兴许就瞎猫撞了死老鼠,让他看上眼了。

  拒绝表姐一次意味着随后加倍的烦恼,所以郑谐老老实实地拨通了那位小姐的电话,约好了见面地点,免得他那可怕的表姐做出更多令他防不胜防的怪事来。

  可面前这女子未免太无趣了点,从头到脚都无甚惊喜,表情做作,言语乏味,还自我感觉良好,没一点提神作用,倒是非常催眠,令他更加晕晕欲睡。

  唯一有趣的时刻是当她正起劲地谈着慈善事业时,发现不远处有一桌民工,立即开始抨击这家饭店没有做好市场细分与阶级定位。

  阶级定位?郑谐喝下大半杯水才压下咳嗽的冲动。

  他得抽空跟表姐说说,她输送过来的女人真的是越来越没思想没灵魂了。

  郑谐借着弯腰给女士捡餐巾的机会,趁机打了两个呵欠,起身时发现那女子本来僵着的面孔突然朝他迸射出灿烂阳光。

  睡眠不足难免反应迟顿,他边喝水边诧异着这是何等状况,面前却突然闪出一个似乎很熟悉的影子,还冲着他说话:“她是谁?你给我说清楚!”

  若非他从小训练有素,他真要惊得把水喷出来。

  他虽然结识过很多的女性朋友,但他不认为哪一个会那么感觉良好到认为自己有资格冲出来质问他。

  再定睛一看,竟是筱和和,化一个怪模怪样的妆,声音也有点和平时不一样,怪不得他没有马上反应过来。

  郑谐一时搞不清状况,索性冷眼旁观,以不变应万变。

  筱和和那副外强中干的样子看在他眼里,本来就像一只气球一样,一会儿就会泄气。

  果然,场面才僵了几秒钟,她便暗暗地收了正装作发抖的手,睁得老大装震惊的眼睛也渐渐回复原来的尺寸,估计打算偃旗息鼓悄悄退场。

  却不想那位小姐比她更没定力,脸色变了几变,看看郑谐,又看看和和,见郑谐没有要坦护和和的意思,便有了底气,冷下了脸:“你又是谁?这样打扰别人,懂不懂礼貌?”

  郑谐发现这位小姐冷着脸的时候,反而比她之前有味道多了。她若早点这样,他就不至于困得那么厉害了。

  筱和和明显地呆了一呆,很显然这个笨蛋还就没把全套剧本想好就跳出来捣乱。

  但她反应倒是快,立即把问题丢给他:“你说我是谁?”

  如果不是为了顾及形象,郑谐想直接把筱和和揪起来丢到外面去。他留心一下四周,好在他们声音都很轻,最近的那一桌又是大嗓门,完全盖得住他们这一桌的对话。

  他忍了忍,压低了声音还算客气地对和和说:“你又胡搅蛮缠什么?回家去!”

  和和撇了撇嘴,看起是不打算继续闹下去了,又不甘心这么灰溜溜地收场,蹭到他身边摊开手,带点撒娇意味:“给我打车回家的钱。”

  郑谐翻开钱包,抽了一叠百元钞票塞进她手里:“路上小心,回家后给我电话。”

  筱和和摸摸鼻子准备乖乖离开,而他对面的女士纵然努力地克制着,那张脸也是青一阵白一阵,看向筱和和的目光很是凌厉又不屑。郑谐正琢磨着要不要出于礼貌解释一句时,和和那个今天不知被什么附了身的丫头却突然朝他妩媚一笑:“我给你换了新的床单和被套。你什么时候回家看看?”

  他还没来得及为筱和和那令人抽搐的表情吐血,他的相亲女伴已经噌地站了起来,无比悲愤地瞪了这厢一对狗男女一眼,拿了包就要走人。郑谐无奈也站起来,“她是……”我妹妹这几个字还没说出口,这位气质了一晚上的淑女已经快步走开,经过和和身边时,分明故意撞了她一下,又用高跟鞋踩过她的脚。

  想去拦住那位女士的郑谐,正好接得住因重心不稳直扑进他怀里的筱和和。

  那女子向前走了几步又回头,或许仍是指望郑谐会追她,但她见到的恰是筱和和紧紧地抱着郑谐的腰回头朝她挤眉弄眼摆一个V字手势的得意表情,更是气得全身发抖,狠狠跺了一下脚,扭身快步走掉了。

  郑谐要扯开筱和和,她死死地抱着他的腰,把头枕到他肩上,在他耳边悄悄说:“你如果追上去,她一定会以为你看上她了,从此可就死缠着你不放啦。”又丝丝地抽着气,“你难道真的对她有兴趣?这女人蛇蝎心肠,我的脚都快被她踩残了。”

  郑谐说:“活该。”

  直到郑谐结完帐,筱和和还保持着树熊的姿势,拉拉扯扯地半抱着郑谐的腰,被他拖着走出去,引了不少人的侧目。

  她几分钟后便自知理亏,觉得自己闹得过火了,怕郑谐真的不理她,所以就死缠着他。他一向吃软不吃硬,通常只要她态度柔软地巴着他,他就不跟她一般见识了。所以她抱紧了他的腰坚决不放手。

  “你今天喝酒了?”

  “嗯……没有。”在郑谐低头靠近她时,她立即否认。郑谐讨厌说谎,所以刚才其实她一句谎话都没讲,他即使恼她也抓不住原则性错误。

  没料到今天不是郑谐自己开的车。刚出了饭店门口,小王已经把车开了过来,见到他们那副样子一脸的吃惊,一边开车门一边问:“筱小姐怎么了?”

  “她脑子疼。”郑谐面无表情地把和和塞进车里。

  郑谐一路没说话。筱和和借着脑子发热放肆一场的那股使坏劲儿一过,就开始心虚了。

  “呃,我只是开个玩笑而已,谁知道这女人这么不经刺激啊。”她扯一扯郑谐的袖子小声说。

  郑谐不说话。

  “你明明可以跟她解释清楚。你是故意的。”

  郑谐干脆闭眼休息。

  哎,这么容易生气。和和也不说话了。

  她拉开背包拉开链试着掏MP4听音乐,伸手摸了半天又没找到。当着郑谐的面她不敢让司机小王开车灯以便她可以把包翻个底朝天,那样郑谐会更气的。于是她又放弃了听歌的念头,规规矩矩地双手交叠着坐好,又想起什么事,刚刚开口:“我……”

  “小王,开音乐。”郑谐说。

  “呃?是。”郑谐向来喜静,所以只要他在车上,音响就是闲置的。小王仔细地挑选了最安静的音碟。车内被一种接近教堂音乐氛围的音乐充满。

  “你是不是对我特别的失望,就像我妈妈一样?”和和被忽视得太彻底,决定换一个方式道歉。

  “为什么?”

  “我不思进取不学无术消极处世得过且过。”

  “居然能记住这么多成语,怎么不见你以前语文考过高分?”

  和和又无言以对了。

  “筱和和,今天谁让你不痛快了?”

  “啊?没。我自己无聊,提前过明年的愚人节玩玩。”

  “你今天跟谁在那家店吃饭?”

  “同学。”

  “男的?”

  “有什么分别?”和和又开始焦躁了。

  郑谐又没说话。

  和和觉得今晚多说多错,干脆闭上眼睛假寐。

  郑谐打量了一下和和,发现她今晚反常地化了浓妆,穿着淑女款的连衣裙。

  那裙子是和和要参加工作面试时,他陪着她去买的。结果这件五位数的衣服害和和失了一个她渴望已久的工作机会。

  那家公司初始待遇不高,但和和很仰慕其中某位设计师,而她穿这样一身去,识货的面试官当即认定这姑娘是来玩的。

  郑谐买东西时没有看价格的习惯,和和又神经大条,关于这个他倒真是忽略了。

  后来和和就恨透了这件衣服,如果她穿这件衣服,通常都证明她不高兴,比如被郑谐逼着去见她参加她最最讨厌的聚会时。

  今天不知她见的是谁,居然打扮得这么隆重。

  和和的包扔在一边,是她自己用很多块布一针针拼缝起来的,包上还挂着一只玉佩,上好的和田,就被她这么糟蹋。

  她的包总是非常大,鼓鼓囊囊。他常常有幸欣赏到那包里的风景,面有大大小小的小包好几个,分别装着钥匙,硬币,手机,CD机,MP4,伞,纸巾,太阳镜,化妆品,喝水的杯子,有时还有玩具和薄外套,好像随时都准备要出发去旅行一样。无论她要找什么东西,她都需要把包翻个底朝天,所以当着他的面的时候,为了不被他训,她基本上什么都找不到。

  郑谐又低头看她的脚,简单式样的帆布凉鞋,他敢肯定是地摊货,但被筱和和自己缝满了无数形状各异的彩色石头,看起来倒显得很特别了。

  换作别的女人这样打扮,他只会暗自叹气外加敬而远之。不过这些都加诸到筱和和身上时,倒也协调。

  比起那些他认识的同样学美术的行为艺术家,和和无论个性还是生活习惯已经算非常正常了,他为此感到很欣慰,并且觉得自己占了很大的功劳。虽然他也曾疑心,他的过多管制从某种程度上扼杀了和和的创造力。不过,艺术的顶端是颠狂,他宁可和和平庸。

  筱和和是奇怪女子。大多时候笨手笨脚,什么也做不好,学了很多年做饭,只会下面条和炒鸡蛋;不会收拾房子,她的小窝被她搞得杂乱无章。但又非常灵巧,很小的年纪就已经会给芭比娃娃自己做衣服,给她一叠纸和一堆布,她可以用很短时间变出一个动物园。

  郑谐收回视线,决定不再继续追问她今天失常的原因。她嘴巴甚严,不想说的,拷问也问不出。

  很快就到了家,郑谐陪和和一起上楼,看着她进门。

  和和在门口又找不到钥匙,在包里翻来翻去,楼梯的声控灯灭了好几回,每次都得跺一下脚。她窘得想找地缝钻进去,把身子背对着郑谐,躲开他的眼光。

  “你自己一人这样多危险。”郑谐念她心情不好,没有再多说。

  终于找到了,和和开门时,郑谐说:“真的给我换了床单和被套?”

  “嗯。钟点工前天刚全部清理过。”

  “那么把我的钥匙拿给我,我今晚住这边。”既然房间已经打扫过,郑谐困得不想再多走近一小时的路。他从来不带这边屋子的钥匙,每次都是到和和这儿来取。

  和和恭恭敬敬地递上钥匙,认真地说:“今晚真的对不起,你别生气。”

  “没关系,下不为例。”郑谐心平气和地说,“早点睡,明天早晨八点我过来吃早餐。”

  和和的头嗡一下大了。

  她还以为郑谐真的不跟她计较今天的事了,原来他自有别的法子来整他。他存心害她大好的周末又睡不成懒觉。

  5-一直下雨的星期天(1)-修改版

  我忽然有了好想谈恋爱的意念/只是我怀疑这是一时寂寞的馊意见

  ——《一直下雨的星期天》

  周日的早晨,按惯例要睡到中午才起床的筱和和手忙脚乱地提着一堆早餐往楼上跑。

  外面下着雨,她一边收伞,一边小心地保护着手里提的几包东西,肩膀和裤腿都淋湿了。

  她跟郑谐在一起时,腕上都要戴一块表,时时提醒她时间。刚才看了一眼,还差五分钟就八点了。

  真是奇怪。郑谐明明就从来没有跟她发过火,也很少给她脸色看,但她就是有点怕他。

  或者也不能算怕,因为和和敢跟他斗嘴撒娇,敢当面骂他是坏蛋,愚人节也耍花招整过他,甚至还敢像昨天那样捣乱他的正式约会,但是她却不敢违抗他的话。

  从小到大,郑谐让她做什么,她很少有勇气说“不”,也很少拒绝得了。

  想到郑谐从来没跟她发过火这个问题时,她脑子里轻轻地跳过一个画面,很快又消失了。

  唉,大概也许可能,这种事还是发生过一回半回的。

  不过在她这二十五年的漫长人生里,九千多天,二十多万小时,一千多万分钟,那一点点小事,基本上可以忽略不计了。

  她一向很看得开,只记恩,不记仇,也只记好事,不记坏事。

  和和气喘吁吁地往楼上跑,她上班快要迟到时都没这么卖力过。

  想来扼腕,郑谐这么时时要求纪律至上效率优先的人,就应该进公务员队伍去整风肃纪,净化政府办公环境,而不是把本领都用来整治她。

  和和住六楼,没有电梯,当初只因为贪恋那小小的斜屋顶的阁楼。

  房子登记在她名下,毕业还不满一年时就买了,令她一度觉得自己跑步迈入中产阶级,异常富有。

  但其实也没花多少钱,当年与母亲住的房子的拆迁补偿金可以抵扣掉大半,母亲又帮她交了剩余房款的一半,建议她其余款项办贷款,这样可以让她体会一下生存压力,也可以改一改她乱花钱的坏习惯。

  她一个人豪情满怀地去办手续时,开发商竟满脸堆笑地跟她讲,他们有几个内部优惠名额,因为他们老板和郑先生是朋友,所以给她一个名额,七折优惠。

  和和大惊。这家开发商一向牛得要命,优惠与促销少少,对销费者摆出一副“你爱买不买”的卖方市场姿态,买房时她早晨五点起床,排到中午十二点才挨到了楼号,现在竟这么热情地朝她挥橄榄枝?打倒特权阶级!

  这下她不只没掏钱,还富余了一小笔。后来她旁敲侧击从郑谐嘴里也没挖出什么内幕来,只好心安理得地享受了一回天上掉馅饼。

  代价也是有的,后来郑谐买了她对门的房子,又长期闲置,于是她顺理成章地充当了他的管家,替他去交水费电费物业费网络费,请钟点工帮他定期打扫,他一个月至多只住两三天而她也要经常帮他晒被子换床单往食品柜里塞吃的,虽然花的都是他的钱。

  和和常常感慨,郑谐明明有那么多聪明能干的秘书,又特别鄙视她的理家本领,为什么这么爱整她。

  当然,郑谐的理由非常有爱,美其名曰锻炼她的理家能力。

  所以通常情况下,她将自己的家搞得一团乱,却把他那边收拾得井井有条。

  有时候为了气郑谐,也会故意给他换上粉红心心的床单、梦幻的蕾丝桌布和凯蒂猫抱枕,他也不恼,只板着脸限时要求她清理干净。

  和和三步并两步地小跑,终于到了家门口,还没好好喘上一口气,背后的门卡一声开了,郑谐果然穿戴整齐地准时出来。

  低头看表,她昨晚特意校了时。八点半,标准的北京时间,一秒不差。

  郑谐一定是一位苛刻的老板,她再次同情一周五天忍辱负重地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的韦秘书。

  筱和和边偷偷地打着呵欠,边一脸敬佩地欣赏郑谐斯文的吃相。

  她吃饭特别快,因为爱睡懒觉,早一分钟都不愿意起床,所以养成三分钟就可以搞定早餐的习惯。今天她为了不让郑谐念她不够淑女,已经尽量放慢速度了,无奈,无论长城还是金字塔,都不是一天建成的。

  其实郑谐吃得并不慢,但他吃相从容,穿着短T恤和居家裤吃油饼稀饭,竟也如在顶级法国餐厅一般,而且看起来相当地自然。

  筱和和又打了个哈欠,心里琢磨着,关于气质问题,虽然先天条件很重要,不过若是从婴儿时期就开始塑造,应该收效也不赖。等她有了孩子,不妨就照着郑谐的成长模式来培养。

  她天马行空地想出好几种如何栽培气质型婴儿的方式后,意识到自己委实无聊至极,似有充郑谐的家长占他便宜之嫌。而且,她的孩子应该与她的天分一样差,例证就是郑谐花了很多年的时间也没将她培养成淑女。

  “大清早就这么哈欠连连?你昨天几点睡的?”

  “十二点。”看他一脸不信的样子,又改口,“一点?两点?”继续改,“可能是三点吧。”

  郑谐动了动唇,最终没说话,斜了她一眼,又低头继续吃饭,那一瞥令和和自觉有愧,其教导功效比他直接开口训她更厉害许多,郑谐对付她越来越有省力气的办法了。

  虽然和和不够淑女,但拜有气质的郑谐的调教,有很多规矩她也是很自觉遵守的,比如尽管此刻她十分不耐烦,想睡回笼觉,但仍是老老实实地托着下巴坐在郑谐对面等他吃完饭。

  脑子当然就不用那么规矩。下午是跟荏苒一起逛街,还是在家里睡觉呢,晚上那部每日上演天雷阵阵的电视剧终于在大结局了,她最近追的那篇文貌似要有个坏结局,她是不是该立即弃坑呢?对了,那有型的男猪角跟郑谐的外型气质都挺吻合的,她看文时总是自觉地将那角色与郑谐对起号来,不过那男猪很黄很暴力很变态,她是不是太不厚道啦……

  神游太虚的筱和和终于回神时,愕然发现面前的桌子已经很干净了,郑谐竟然在厨房帮她洗碗和整理厨柜。天啦,她捏自己的胳膊一把,疼,所以不是做梦。又瞅向窗外,雨还在下,但不是红的。

  和和迅速地弹起来凑到郑谐身边,挤着笑说:“我来我来。怎么好意思呢。”假客套总是比没客套好,有气质的人都吃虚伪这一套。

  “只是做个示范给你看,厨房要这样才像女孩子住的地方。筱和和,你这么邋遢,将来嫁得出去?”

  “呃。”又挨训了。筱和和摸摸鼻子,灰溜溜地躲到离郑谐最远的地方,才走了几步,就听到郑谐变了音:“筱和和!这是什么鬼东西!”

  能让郑谐变色的东西太少了。她心里一慌,迅速冲出去,只见她从荏苒家抱来的小幼猫正咬着郑谐的裤角荡秋千,而郑谐的脸白了。

  糟糕,她忘记提醒郑谐家里有猫了。而且早说的话,兴许他今天大概就不会来害她睡不成懒觉了,扼腕啊扼腕。

  和和小心地把只比她的手大一丁点的桔黄色小猫托到掌心,端到郑谐面前,郑谐向后退了一大步。

  “小宝还不到两个月大,不会咬人的。是不是很漂亮?”

  “小宝?”郑谐从牙缝里挤出这两个字。

  “你如果不喜欢,我还可以叫它小贝。”

  “随便你,就叫小宝吧。”郑谐强装大度地说。“让它离我远点!”当猫小宝差点伸舌头舔一口郑谐的手时,他的嘴唇也有点发白。

  郑谐回到几步之外自己的家。他本打算在和和那边多待一会儿。和和的家乱归乱,但是很舒心,满眼都是明亮又柔和的色彩,满地都是柔软的坐垫和靠垫,非常适合休闲。但突然窜出一只猫小宝,而和和又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他决定还是撤离的好。

  外面的雨还是很大。郑谐讨厌下雨天,一下雨他心情就不好,其恶劣程度与雨势成正比。

  本来今天该回去拜见父亲,所以他把所有的事务都推了,但老头子自己有事,郑谐的行程只好取消,因为计划改变而有些百无聊赖。

  郑谐是个很无趣的人,他自己也承认。虽然似乎样样精通,却没有什么喜好。他做事太有计划性和条理性,一旦计划被打乱,就不知道该做什么才好。

  他把地板拖了一遍。他记得和和说每周日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不过此时他无事可做。又到处转着看了一下,虽然和和自己把家弄得很邋遢,却把他这里打理得很干净整齐。其实他这边什么都没有,的确也没什么可以弄乱的。

  然后他坐下来看电视。频道换来换去,除了奥运会,就是无聊的电视剧,都没什么兴致。

  他锁定一个妇女购物频道看了二十分钟,觉得自己无聊到了极点,不如到公司去看文件,但看了看窗外湿漉漉的一片天地,很快打消了念头,又开始换台。

  门轻轻地响起来,三下,停很久,又三下,像鬼鬼祟祟的暗号,也像小猫的爪子在门上挠一般,除了筱和和,没有别人。

  “有钥匙自己开。”郑谐对着门外说,懒得动。

  门果然开了,筱和和先把上半身侧进来,探头探脑。

  “你的猫禁止入内。”

  “没,它睡了。其实它也不喜欢你这里,早晨你伤它自尊啦。”

  筱和和趿拉着拖鞋踱进来,腋下夹着写生本子,抱着一个大瓶子,大摇大摆里把自己丢进郑谐那软得像摇篮一样的皮质单人沙发里:“工厂都在限电停产,我一个人开空调觉得很罪恶,所以到你这儿来蹭冷气。”她身材小小,几乎把自己埋进去,“哥哥,你这个又昂贵又有品味的家,只有这几只沙发最有人情味。改天若把这房子送人,记得把这几只沙发留给我吧。”

  “我为什么要把这房子送人?”

  “万一你想打发你的哪位难缠的女朋友……”

  正捏着遥控器的郑谐把电视音量一下子调到老大,瞬间盖住了筱和和的声音。

  被突如其来的大声音吵到的筱和和立即捂住了耳朵,同时也闭了嘴。她记性真糟,又忘记每到这种天气时,郑谐总是不可理喻。瞧,刚才还帮她收拾厨房,现在却连玩笑都开不起。更年期!

  “要不要喝柚子茶?我自己做的。”和和露出讨好的笑容。

  郑谐瞥了她一眼,没作声,但把电视音量又调小了。

  筱和和讪讪地抱着瓶子自己吞了几大口,将拖鞋踢出老远,把双腿蜷到沙发上,摊开素描本子开始工作。

  她刚画了几笔,手顿在空中,想了想,把本子轻轻放到一边,光着脚去捡回刚才踢出一两米远的两只鞋,很整齐地摆到沙发下面,又坐回刚才的姿势,重新拿起素描本和笔。

  她用眼角的余光瞅了一眼郑谐。郑谐很专心地盯着电视屏幕,根本没看她。

  筱和和在郑谐的沙发上弓着身子曲着腿,用铅笔画一组形态各异的小猫。

  郑谐的这组沙发真是舒服,非常符合人体力学,像大摇篮一样正好可以容纳她。她一边琢磨着等郑谐不在家时,是到这边来享受这个沙发好呢,还是偷着搬一只到自己家去比较好,一边斜瞄坐在旁边另一只沙发上的郑谐。

  郑谐的姿态也不再像平时那样一本正经,懒懒地半躺着,枕着自己一只胳膊,一只脚蹬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眼睛半阖着,似睡非睡,很颓废的样子。

  她灵机一动,悄悄地把身子转了三十度,翻开新的一页,迅速地把郑谐的那副颓废又有型的姿态勾勒下来,又在旁边照着那动作画了一只正在看电视的猫。她非常满意这个新造型。

  她的任务是画一组十二只有气质的猫,刚才正灵感枯竭,倒是忘记眼前有一个现成的气质标本可以给她作参考。和和琢磨着,怎样能骗郑谐再换个动作给她临摹另一只小猫,却发现郑谐似乎朝她的本子瞥过来,她迅速合上速描簿,抬头堆起一脸假笑。

  郑谐讨厌猫,看到她公然跑到他的地盘上来画猫已经会很恼了,如果再发现她竟以他为模特画猫,铁定要找她的麻烦。所以,绝不能让他看见。

  关于郑谐怕猫,这是个不多人知道的秘密,大家顶多猜他不喜欢猫,或者对猫过敏,所以见猫即避三米之外。

  毕竟,郑谐一直是“勇敢”的代名词。比如说,他上高中时曾在众目睽睽下,从四楼失火教室的窗户爬到二楼后轻轻巧巧地从四米高的地方跳了下来;去年一堆人探险爬山遇上两指粗的蛇,他面不改色地在女子们的尖叫声里一把捏住蛇的七寸把它扔下山崖。

  所以,谁能相信,他竟然怕猫,而且连不足两个月的小猫咪都怕呢?真要笑死人。

  郑谐早就察觉筱和和在鬼头鬼脑研究他,又遮了画不让他看,一脸心虚状,不用猜都知她没干好事。

  和和只穿了宽肩带的麻质印花小背心和牛仔短裤,曲一条腿缩在沙发里,显得十分的小,小鼻子小嘴,细胳膊细腿,而且腿和脚都非常白,大约因为她几乎整个夏日都只穿牛仔长裤和运动鞋,没机会见到阳光。此刻她正把身子七扭八歪地折在沙发里,甚不端庄,另一只脚搭在沙发扶手上晃呀晃,晃得他犯晕。

  郑谐扭头看了她的脚一秒钟,又收回眼,和和立即极配合地把脚收回去拢成淑女状,撇撇嘴:“这里又没别人,郑老师。”

  郑谐一心一意安安静静地继续看着电视。和和画得无聊抬眼东张西望,一细瞅,郑谐看的是那是什么乱七八糟的节目,一堆真假难辨的专家和病人现身说法,喋喋不休地讲述治疗男子泌尿科疾病的灵丹妙药。而郑谐竟然直直地盯着屏幕,一副小学生认真听讲状。其实他的元神早不知飘到哪个旮旯去了。

  和和突然觉得郑谐的心灵太孤独,她弱弱地开口:“喂。”

  郑谐没回应,她又大声一点:“哥哥,换个台吧!”

  这回郑谐终于有反应了,看清眼下的节目,立即调了台,又瞪和和一眼。

  “我觉得,那个,我有个建议,”筱和和吞了一口口水,“你应该找个女朋友了。”

  郑谐微微地拧了眉毛扭头看她:“你不是一直嫌我女朋友多,浪费社会资源?”

  “我是说真正的女朋友。你很久没认真和某个女人交往一下了。”

  “为什么?”

  “以结婚为前提而交往啊。你的时间都浪费在无聊女人的身上了,你又不喜欢她们。”

  “谁又收买你当说客了?蔷薇表姐?缓缓堂姐?或者我哪一尊姑妈姨妈?”

  “等你想要结婚时,合适的女人全被别人挑走了,只剩下你看不上的,和看不上你的。”

  “哦。”

  “你觉得韦秘书怎么样?”

  “谁?”

  “小说里都这样啊,男主角对任何女人都没感觉,蓦然回首,最好的原来一直在身边。韦秘书陪你很多年了,聪明漂亮又能干,脾气也好,你难道从来没有动心过?”

  郑谐用“你是白痴”的眼神看她。

  “那你觉得荏苒怎么样?又美丽又温柔,跟你也算门当户对。”

  郑谐拔腿就走。

  “不要害羞啊,晚上请我跟荏苒吃饭吧。”

  “筱和和,你比六百只鸭子都吵。”

  “五百只。”

  “因为你太聒噪了,所以要再加两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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